1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高港营业部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银保监会泰州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高港营业部(法人/主要负责人:孙红兵),因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罚款29万元(泰银保监罚决字〔2022〕34号)。
另外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高港营业部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如下:
孙红兵因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高港营业部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警告,并罚款3万元(泰银保监罚决字〔2022〕35号)。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