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寿宁营销服务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蕉城营销服务部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银保监会宁德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寿宁营销服务部(法人/主要负责人:丘新龙)及相关责任人江鹏、韦祎,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寿宁营销服务部处以16万元罚款;对江鹏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对韦祎给予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宁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蕉城营销服务部(法人/主要负责人:薛梓煜)及相关责任人吴振贵,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蕉城营销服务部处以10万元罚款;对吴振贵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宁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
中国平安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中国平安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8702.02亿元,同比下降3.81%;归母净利润764.63亿元,同比下降6.34%;扣非净利润766.6亿元,同比下降6.2%;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581.0亿元,同比下降4.0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61.9亿元,同比下降31.4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62.31亿元,同比下降31.39%;负债率89.67%,投资收益239.07亿元。
中国平安(601318)主营业务:以保险业务为核心,以统一品牌向客户提供包括保险、银行、证券、信托等多元化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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