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2月26日收到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罗京色)及相关责任人王家进、郦宁、陈晓瑜、郑东彬,因财务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华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合计处以42.5万元罚款;对王家进给予警告,并处4.2万元罚款;对郦宁给予警告,并处4.2万元罚款;对陈晓瑜给予警告,并处4.8万元罚款;对郑东彬给予警告,并处4.2万元罚款(泉银保监罚决字〔202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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