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近日通知,在湖北、安徽两省正式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经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湖北省自2005年9月15日起,安徽省自9月20日起正式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由向社会公布的1175家指定收购库点开始按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以稳定稻谷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此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已经印发了200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为0.72元/斤,粳稻最低收购价为0.75元/斤,与去年持平。在中晚稻上市季节,当主产区中晚籼稻市场价格出现低于上述价格时,由指定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省级储备粮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尹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