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面向国家枢纽节点、重大战略区域、重点行业建设算力互联互通节点,构建算力互联互通节点体系,提高公共算力资源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算力高质量发展。区域、行业节点分别面向算力需求旺盛的地区、重点行业,建设算力供需对接体系机制,实现不同区域、主体、架构的算力资源标准化互联和高效流动应用,提升整体算力水平。区域节点建设统一服务平台,为区域内算力互联互通提供标识注册、互联调度和数据监测等综合性支撑服务。主要包括算力互联网服务中心、算力资源汇聚、算力选择、算力标识管理、算力运行监测、安全保障等业务和安全管理系统。行业节点建设各自服务平台,为行业内算力互联互通提供算力资源汇聚、算力标识、算力选择等市场化服务,并接入区域节点。主要包括算力互联网服务中心、算力资源汇聚、算力选择、安全保障等业务和安全管理系统。申报应注明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其中建设主体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具备承担项目建设的持续资金保障能力。运营主体应持有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业单位除外),具有运营必要的场地、设备和人员等条件,近3年未有重大失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