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国金证券《保险:非车险监管新规解读-锚定高费用、低费率等痛点,头部险企市场份额与盈利能力将提升》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事件
10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11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非车险“报行合一”将正式启动。
核心内容
险种范围略有扩容,具体节奏或仍需监管细化。1)本次规定非车险指除车险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农险、出口信用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而此前下发的征求意见稿直接将农险、出口信用险除外。2)本文件删除了在售产品重新备案的具体节奏与安排,预计重新备案仍为分步骤、分领域落地实施,具体时间待细化。
加强费率管理。1)明确提出合理设置预定附加费率和手续费率水平,不得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变化在于征求意见稿未明确要求手续费率。2)主险精算报告和附加险备案材料应明确列示预定附加费率、平均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上限。3)建立费率定期回溯和动态调整机制,精算假设与实际经营情况偏差过大时,应及时调整并重新备案,必要时应先行停售相关产品。
严格条款费率使用,严禁变相改变条款与费率。
强化保险中介管理,规范经营管理费用。1)中介费用不得超过报备的手续费率上限,不得通过宣传费、技术支持费、防预费等方式变相支付手续费,不得通过虚挂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费用,变相突破报备的手续费率上限。2)新增加强批单退费管理,批改业务审核权限原则上要集中于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防范通过虚假批单退费套取资金。
见费出单有松有紧。明确见费出单,提出对保费超过一定金额且确需分期缴纳的工程保险等业务,可根据保费缴纳情况约定保险合同效力或赔付责任,(此前为单笔保单保费超过一定金额且客户全额支付保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缴费),在险种结构与保障责任上有一定收紧,但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规范首期支付比例、分期期数和保费缴纳时限的内容。
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对于手续费率超过备案水平或综合费用率出现异常变动的机构,要及时开展监管约谈、现场检查等,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条款费率,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行为,要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点评
费用压降叠加竞争环境好转,预计头部险企市场份额与盈利能力将同步提升。近年来非车险行业持续高额亏损,近五年累计亏损约400亿左右,主要源于非车险市场标准化程度较低,部分险企为抢占市场,通过高费用、低费率等方式恶性竞争,本次“报行合一”通过费率合理化、费用规范化、见费出单等举措,有望推动行业竞争格局改善与费用率大幅下降,头部险企具备品牌、渠道、数据、定价、服务等多重优势,市场份额与盈利能力有望双升。
风险提示
1)权益市场波动;2)利率大幅下行;3)经济修复不及预期;4)分红险转型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