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中国银河《深挖宏观数据系列之七:春节旅游数据到底好不好?》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摘要:
假期旅游数据是我们观察居民出行、消费升级的重要指标。但在该指标的使用过程当中,经常会存在一些“疑点”:比如春节长假,有时候是8天,有时候是7天,同比增长如何计算?为什么文旅局公布的旅游人次绝对数无法直接推测出“恢复至2019年同比口径”的百分比,这其中涉及所谓“规模以上”调整吗?到底哪些行为算“旅游”,探亲算旅游吗,出差算旅游吗?到底哪些收入属于旅游收入,除了吃喝玩乐,旅行过程中的购物算旅游收入吗?我们发现,由于上述问题并没有被系统地解答过,在解读假期旅游数据时经常会出现一些错误,尤其是涉及数据纵向比较之时。带着这些疑问,本文试图一次性讲清楚假期旅游数据统计的一些要点。
旅游(Travel)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并不是只有观光游览和休闲度假才算是旅游。事实上,任何为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探亲访友、医疗康养、购物娱乐、学习交流、商务出差、会议培训或开展经济、文化、体育、宗教等活动,离开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地方,出游时间超过6小时,但不足12个月,出行距离超过10公里,出游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谋取报酬,并与目的地不形成雇佣关系的旅游者都可以算作游客,其中两个惯常环境之间规律往返的“通勤”行为不在旅游统计范围内。
为什么无法直接计算出“恢复至2019年同比口径”的百分比?主要是涉及一个口径的变化。游客人次的统计有两种口径,分别是接待游客人次和旅行出游人次。两者主要区别是统计主体不同,接待游客人次按接待单位统计,一个游客一次完整出游可能重复计算多次区域性接待;而旅行出游人次则按出发行为统计,一个游客一次完整出游只会统计一次。因此,接待游客人次一定大于等于旅行出游人次。2019年及之前官方公布的游客人次都是接待游客人次的概念,如2019年春节假期全国旅游接待总人数4.15亿人次。但2020年之后公布的数据为旅行出游人次,如2025年春节假期国内出游5.01亿人次,相同口径下的2019年国内出游人次为3.48亿人次。
旅游收入是游客一次完整出游的总花费,包括游客在整个游程中行、游、住、食、购、娱,以及为亲友、家人购买纪念品、礼品等方面的支出,不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购物,购买房、地、车、船等资本性投资,赠亲友的现金及给公共机构的捐赠。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旅行出游人次统计口径如何调整,旅行收入的统计都会保持稳定。但在地方加总时,可能会受到不同省市统计口径和数据估算方式等不同的影响。
假期长度不同,如何计算同比?通常使用计算日均数据的方法。国庆、春节长假持续时间一般为7/8天,其他小长假持续时间一般为1/3/4/5天。计算同比时,往往采取的是计算日均数据的方式将不同假期天数还原到可比口径。此外,有时候也会采取用前7天或者后7天数据的方式与基期对齐,但会带来比较大的误差。
2025春节旅游消费数据基本符合预期,旅游人次和消费增速正常化,呈现整体常态化、区域分化、结构优化的态势。2025年春节假期8天,全国国内出游5.01亿人次,国内出游总花费6770.02亿元,人均消费约1351.3元。2025年春节假期旅游数据增速显著放缓,另由于24、25年春节假期日期不同,同比增速或还有高估。出游人次和旅行收入均恢复并超越2019年之前水平,但人均消费依然略为疲软。从区域角度看,各地文旅表现分化明显,整体呈现北方增速快,南方总量大的特点;此外各省市统计的旅游人次相加大于全国旅游出游人次,与前文分析结论相符。从出行数据看,2025春运跨区域人员累计流动量约为54.8亿人次,假期内同比增速维持6%中枢;出行结构中自驾占全社会流动量在年后攀升至90%以上,年后比例逐日放缓。从旅游目的地来看,2025春节旅游三大特色显著:“非遗春节”背景下“年味游”成为最大亮点,“冰雪游”“避寒游”热度延续,出入境游持续增长。
风险提示: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的风险;测算误差的风险;指标理解误差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