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海通国际《中国银行行业: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点评:改善企业流动性,建议关注央企》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事件
2024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对象是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点评
我们认为,从资金成本角度考虑,来自于民营企业的实质需求较多,而中央企业也会积极响应。通知中明确提出,面对“对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一视同仁。鼓励中央企业发挥带头作用”。
我们认为上市银行也是可能进行回购的主体。参考港资银行和美资银行,均在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的情况下,进行回购。我们更偏好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较高的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
我们认为,回购增持再贷款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善企业资金流动性。资金或将有序逐步进入资本市场,但情绪上可能提前反应。
监管要求21家金融机构严格管理贷款资金(多种具体措施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同时如果出现违规将面临后果(中国人银民银行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采取收回再贷款资金、取消参与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资格等处理措施)。不同监管方拥有信息沟通联动机制(发放贷款前,应及时将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有关信息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将会按流程履行披露义务逐步进行。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应当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股份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决议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我们认为,近期用于回购的贷款可能多于用于增持的贷款。
我们认为,回购贷款的申请和减持是相互独立的事件,可各自按流程施行。
风险:政策力度和进度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