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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煤电低碳改造方案出炉,减碳降碳煤电转型升级

来源:华福证券 作者:严家源,闫燕燕 2024-07-18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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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从华福证券《公用事业:煤电低碳改造方案出炉,减碳降碳煤电转型升级》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投资要点:
事件:2024年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对标气电机组碳排放水平,明确分阶段低碳改造目标。受可再生能源电力随机性、波动性影响,煤电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发挥能源安全兜底保障作用。2023年,煤电以不足40%的装机占比,承担全国70%的顶峰保供任务,但煤电用煤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40%。加快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对标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明确煤电分阶段低碳改造目标。《方案》提出,到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开工,转化应用一批煤电低碳发电技术;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3年同类煤机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显著低于现役先进煤机碳排放水平。到2027年,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进一步拓宽,建造和运行成本显著下降;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3年同类煤机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
煤电低碳改造三种路线,生物质、绿氨掺烧和CCUS。《方案》提出3种改造建设方式。1)生物质掺烧,改造建设后煤电机组应具备掺烧10%以上生物质燃料能力,所在地应具备长期稳定可获得的农林废弃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等生物质资源;2)绿氨掺烧,改造建设后煤电机组应具备掺烧10%以上绿氨能力,所在地应具备可靠的绿氨来源,并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以满足绿氨制备需要;3)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所在地及周边应具备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场景,或具有长期稳定地质封存条件。优先支持在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经济基础较好、地质条件适宜的地区实施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实施低碳化改造建设的煤机应满足预期剩余使用寿命长、综合经济性好等基本条件,新上煤电机组须为已纳入国家规划内建设项目。受益于煤电低碳化改造,生物质、绿氨掺烧和CCUS三种技术路线有望乘风起航,加速发展。
技术路线有待升级降本,四方面全方位支持改造。《方案》从资金支持、政策支撑、优化调度、技术创新等方面为煤电改造提供全方位支持。1)资金支持,明确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煤电低碳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加大对项目的投资补助力度。2)政策支撑,对纳入国家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给予阶段性支持政策。鼓励多种渠道融资,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和支持。3)优化调度,研究制定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方法。电网企业优化电力运行调度方案,优先支持碳减排效果突出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接入电网,对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或零碳发电量予以优先上网。4)技术创新,统筹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等创新资源,加快煤电掺烧生物质、低成本绿氨制备、高比例掺烧农作物秸秆等关键技术研发,补齐技术短板。
投资建议:煤电行业低碳化改造升级,推动降低煤电碳排放水平,提升煤电行业核心竞争力,引领煤电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火电板块建议关注申能股份、福能股份,此外还建议关注华电国际、江苏国信、浙能电力。
风险提示:政策风险,成本上升风险;地方财政压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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