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华安证券《基础化工: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出炉,高耗能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主要观点:
事件描述
2024年5月29日晚,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2024-2025年降能、降碳目标作出指引,并就各行各业提出具体行动要求。
节能降碳量化目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总量目标: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引导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建和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合理调控石油消费,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鼓励非常规油气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
《方案》强调加强重点地区煤炭消费控制,着力敦促部分高耗能行业进行燃煤锅炉改造,生产过程中的环保要求逐步规范。《方案》还强调推广生物燃油相关环保燃料,对石油消费形成补充,以早日实现碳达峰。此外,由于我国原油进口依赖度持续高位,为国家战略能源考虑,《方案》鼓励页岩油气开发,技术降本有望带动非常规油气持续增储上量,对常规油气形成补充。
严控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利好存量优秀企业
《方案》要求严控炼油、电石、磷铵、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氯乙烯产能,严格控制新增延迟焦化生产规模。新建和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用于置换的产能须按要求及时关停并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到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到2025年底,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方案》总体利好存量炼化企业(总量限制,存量优势显著,地炼加速出清)、非石油炼化路线(轻烃路线、煤制烯烃路线)、磷化工、环保达标聚氯乙烯及焦化领军企业。建议关注炼化相关国企、恒力石化、荣盛石化、卫星化学、宝丰能源、云天化、兴发集团、湖北宜化等。
此外,《方案》对新建项目审批提出具体要求。“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进度滞后地区要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从《方案》看,以后新上高耗能项目需增加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的规划限制作为考核标准,进一步提升项目审批门槛。高耗能准入门槛趋严,存量高耗能企业获益。建议关注:宝丰能源、合盛硅业、万华化学等已布局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高耗能标杆企业以及合成生物学这类本质非化石能源赛道凯赛生物、华恒生物等。
风险提示
(1)政策执行不及预期;
(2)环保成本超预期增加;
(3)需求下滑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