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华宝证券《新型电力系统系列报告(二):火电灵活性改造:电网灵活性增量主体资源》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投资要点
新型电力系统需要灵活性资源支撑,从而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系统调节能力由电源调节性能决定,不同电源具有不同的调峰能力。新能源消纳问题与系统调节能力密切相关,在一定规模的电力系统中,系统调节能力主要由电源调节性能决定,与电源结构相关。通常如果电力系统中灵活性电源较多(气电、抽蓄、电化学储能),则最低极限出力较低,系统可以容纳较多的新能源发电空间。如果系统电源不够灵活(如煤电调峰深度不够),则难以为新能源让出足够多的消纳空间。
我国进行火电灵活性改造具有必要性。我国以火电为主的电源结构决定了未来电源灵活性的主体仍然需要从火电入手。并且,我国火电调节能力和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改造空间较大。从技术上看,当前火电灵活性改造是我国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的关键手段和最主要的调节能力增量来源。提高火电灵活性主要是指增加火电机组的出力变化范围,响应复合变化或调度指令的能力。火电灵活性改造又可以分为常规火电机组(纯凝机组)和供热机组(热电联产机组)的灵活性改造。
政策多方面助推,火电灵活性改具有较大市场空间。加速推动煤电由常规主力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是新能源产业发展需要和国家能源政策重要导向。一方面,通过辅助服务市场发展保障火电灵活性改造收益;另一方面,通过将调峰资源和新能源建设挂钩提高灵活性改造积极性。火电灵活性改造在“十四五”期间仍有较大需求,小机组可行性强于大机组。此外,对纯凝机组和热电机组的改造有一定差异。纯凝机组无供热需求,仅需针对锅炉本体进行改造;热电机组存在供热需求,需要在调节电力出力的同时保证供热,除锅炉本体需要改造外还需额外加装装置,实现“热电解耦”。
风险提示:新能源装机增速下降导致对灵活性电源需求下降;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下降;容量电价补偿标准低于预期;电力市场机制推进不及预期;此外文中提及的上市公司旨在说明行业发展情况,不构成推荐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