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海通国际《医药与健康护理行业信息点评:河南推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投资要点:
行业信息。
12月27日,河南医保局发布《河南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降低医药企业交易成本,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在落实医疗机构采购结算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推行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
点评。
集采药品及耗材货款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设置结算账户和统一结算规程。根据《意见稿》,河南省各统筹地区提供住院服务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按规定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我省执行的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均纳入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在医保基金支出户下设立药品医用耗材直接结算子账户进行分账核算,用于支付中选产品货款,接收医疗机构返款,每月向财政部门提交用款计划,财政部门根据经办机构提交的用款计划将资金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拨入直接结算子账户,用于保障中选产品货款结算。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后的中选产品货款结算数据,月底前通过直接结算子账户向医药企业拨付中选产品货款,并从相关医疗机构的医保结算款中抵扣;应付给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结算款不足以抵扣中选产品货款的,不足部分由医疗机构及时返还。医药企业在收到中选产品货款后及时进行收款确认。
2024年3月开始药品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适时纳入医用耗材。根据《意见稿》,2024年3月起,各统筹地区从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着手,选择1家三级医疗机构和部分覆盖范围广、配送能力强的医药企业开展直接结算试点。根据试点进展情况,适时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纳入直接结算,逐步扩大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试点范围,并适时在全省推行直接结算工作。
我们认为,目前来看全国已有多地发文跟进集采品种药品及医用耗材的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耗材企业的回款效率有望得到改善。
风险提示。医保控费加剧风险,估值波动风险,新品研发失败风险,新品放量不达预期,新竞争对手进入风险,市场波动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