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华西证券《公用事业:容量电价机制出台,关注火电投资机会》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事件概述: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分析与判断:
容量电价机制如期而至,充分体现煤电调节价值
根据《通知》规定,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用于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近年来国内新能源快速发展,但考虑到新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和波动性,客观上需要更多的调节性资源,为电力系统提供更加充裕的调节能力。煤电是我国最重要、成本较低的支撑调节电源。推动煤电发挥基础性支撑调节作用,对促进新能源进一步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在现行单一制电价体系下,煤电企业只有发电才能回收成本并获得回报。随着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煤电机组越来越多时间“备而不用”,通过单一电量电价难以完全回收成本。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通过容量电价回收部分或全部固定成本,从而稳定煤电行业预期,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为承载更大规模的新能源提供有力支撑,更好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
确定容量电价水平,2026年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不低于50%
根据《通知》发布内容,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其中,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综合考虑各地电力系统需要、煤电功能转型情况等因素确定,2024-2025年多数地方为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为50%左右(各省级电网煤电容量电价水平具体见附件)。2026年起,将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这就意味着,2024-2025年,多数地方通过容量电价获得的容量成本补偿约每年100元/千瓦(330*30%),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假设利用小时数为4000小时,发电量即上网电量,单位固定成本的容量电价约2.5分/千瓦时(100元/千瓦÷4000千瓦时);2026年起,各地通过容量电价获得的容量成本补偿约每年165元/千瓦(330*50%)。
成本减压叠加容量电价补偿,火电盈利能力有望持续修复
2023年1-9月,国内生产原煤34.4亿吨,同比增长3.0%。;1-10月进口煤炭3.84亿吨,同比增长66.8%。2023年,我国在煤炭生产方面稳步提升,进口端同比大增,使煤炭在供应端得到有效保障。叠加火电企业长协保障比例提升,使其在成本端大幅释压,盈利能力明显回升。截至11月10日,秦皇岛港动力末煤平仓价952元/吨,动力煤价格当前处于高位震荡,部分火电机组在当前煤价下仍无法实现盈利,这或将促使火电电价维持高位。考虑到日后煤炭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加上容量电价成本补偿机制,有望提高火电机组盈利水平。
投资建议:
2023年前三季度,火电企业业绩逐个季度环比持续修复,行业基本面向好得到进一步验证。考虑到当前煤价仍维持在高位震荡,即使火电企业业绩在持续修复,但成本端的压力仍在,我们判断后续电价上浮政策有望延续,叠加容量电价政策出台,火电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推荐关注火电龙头【华能国际】、【宝新能源】,受益标的包括【江苏国信】、【皖能电力】。
风险提示
1)动力煤价格快速上行;
2)火电电价政策性调整;
3)容量电价政策推行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