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华福证券《银行行业:资本新规正式稿落地,变化几何?》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11月1日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办法》),我们解读如下:
《资本办法》将于 2024 年初正式实施,对实施时间的要求与《征求意见稿》保持一致,但对《资本办法》中部分细则的实施设置了过渡期安排: 1)对计入资本净额的损失准备设置2年过渡期,其间逐步提高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最低要求; 2)对信息披露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商业银行根据所属档次、系统重要性程度和上市情况,适用不同的信息披露要求。
《资本办法》相较于《征求意见稿》,对部分信用风险权重进行下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降低了个人住房贷款的权重。 2)降低了特殊情况下的股权投资权重。 3)单独降低了对政策性银行的次级债权权重。 4)降低基于服务贸易的国内信用证风险权重。
《资本办法》对资管产品的投资仍然坚持了意见稿的计量办法, 即从穿透法、授权基础法、 1250%权重中三选一。 但是穿透法在对“独立第三方”的要求上有所放松, 允许银行在投资公募基金的时候,将资管产品的管理人作为“独立第三方”。 这样使银行更容易满足穿透法的计量标准(即能够被独立第三方确认),而且资管产品管理人可以作为第三方代银行计算风险加权资产。新规下,对资管产品的风险计量难度大幅降低。
银行同业业务的风险权重较《征求意见稿》变化不大,但对质押式回购的风险计提有小幅规则放松。 此次《资本办法》将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多边开发银行扩大纳入质押式回购豁免对手,并将《征求意见稿》中“开放式公募基金”调整为“满足一定资本或杠杆率要求且受监管的资产管理产品”。质押式回购范围的拓宽避免了因非银机构或专户交易时不符合核心交易对手身份而导致风险权重提高、银行交易积极性下降。
总体而言,《资本办法》较《征求意见稿》变动不大,相对于现行规定: 1)同业存单、银行资本债的风险权重整体提升; 2)信贷资产风险权重下降。 3)违约资产权重将根据减值情况做调整。整体上,《资本办法》的实施将利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提升。 从资产结构看, 《资本办法》的引导下,信贷类资产在资本占用方面投资性价比提高, 与监管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的导向一致。 随着明年年初《资本办法》落地,银行业整体资本充足率有望小幅抬升, 加之经济逐步复苏,信贷投放有望高景气。 建议关注国有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常熟银行、长沙银行。
风险提示: 政策影响超预期, 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