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海通国际《保险行业信息点评:保险销售行为新规落地,行业向规范化发展再迈进》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事件】9月28日金监总局正式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共6章50条,对保险销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新规内容与2022年7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新规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将保险销售行为划分为售前、售中和售后三大环节。1)保险销售前行为是指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的保险中介机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为订立保险合同创造环境、准备条件、招揽保险合同相对人的行为。2)保险销售中行为是指保险机构与特定相对人为订立保险合同就合同内容进行沟通、商谈,作出要约和承诺的行为。3)保险销售后行为是指保险公司机构履行基于保险合同订立而产生的保单送达、回访、信息通知、档案管理等附随义务的行为。4)保险销售前行为与保险销售中行为区分的关键点是:保险销售行为的相对人是否特定化,以及保险销售行为是否已进入就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沟通、商谈,作出要约和承诺的阶段。
对售前、售中和售后行为针对性地提出了明确规定。1)售前:主要规定了保险销售业务范围、保险产品信息披露、保险营销宣传行为以及保险销售的技术准备、人员准备、渠道准备等;2)售中:主要规定了保险公司的告知义务、说明义务、询问义务、禁止强制搭售、禁止代签名等;3)售后:主要规定基于保险合同订立而产生的保险公司附随义务。
从四大方面明确了保险产品适当性要求。1)产品分级: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的复杂程度、保险费负担水平以及保单利益的风险高低等标准,对本机构的保险产品进行分类分级。2)销售分级: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建立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以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品行状况等为主要标准,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明确所属各等级保险销售人员可以销售的保险产品。3)销售终止:要求保险机构与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时,发现投保人不适合某款保险产品时,应当建议投保人终止投保。4)书面留痕:要求销售过程中,投保人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保存的形式,签署或者确认投保声明、投保提示书、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的说明等文件材料。
建立保险产品说明制度,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知情权。1)《办法》要求保险公司要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保险产品说明,重点突出保障范围、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预期收益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便在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注意力有限的情况下,了解保险产品条款的核心内容;2)规定在投保人投保前,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要向投保人提供保险产品说明。
新规落地的短期冲击有限,利好行业长期规范化发展。我们认为,本次新规正式落地,与此前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预计行业已经有所准备,因此短期的冲击比较有限。而通过推动保险产品及销售分级制度,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保险代理人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减少销售误导,利好保险行业长期规范化发展。
负债端持续改善,安全边际较高,攻守兼备。1)2023年Q2新单保费及NBV增速显著改善,我们预计在宏观经济改善趋势下,保险产品消费需求将逐步复苏,2023年全年NBV有望大幅正增长。2)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已回升至2.67%左右,未来伴随国内经济复苏,长端利率若继续修复上行,则保险公司新增固收类投资收益率压力将有所缓解。3)2023年10月9日保险板块估值0.41-0.79倍2023EP/EV,处于历史低位,行业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风险提示:长端利率趋势性下行;股市持续低迷;新单保费增长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