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国金证券《公用事业行业研究:绿证新政出台,绿证市场建设有望加速》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事件:
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绿电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并对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点评:
看点1:赋予绿证唯一地位、扩大核发范围,绿证应用水平提升将利好绿电补贴压力的减轻。我国于2017年首次推出绿证核发制度,初衷在于逐步替代风电、光伏补贴并覆盖一部分高装机成本。①在需求方:由于先前相关政策规定选择进入绿证市场的相应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因此补贴项目为获得与补贴接近的收益,绿证均价远高于后期平价项目,使得补贴绿证经济性较差、交易量较低;而《通知》用官方文件的方式明确了绿证的唯一地位,将有利于提升社会对绿证的认可度、促进绿证的流通使用。②在供给方:《通知》对2017版绿证核发规定中的新能源核发主体范围进行扩充,将风电项目范围在原先陆上风电的基础上增加了海上风电,将光伏项目范围在原先集中式光伏电站基础上增加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和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有效扩大了绿证市场的绿电项目供给。结合供需双方看,新政利好绿证应用范围和流通量的提升,将促进绿证更好的发挥减轻新能源补贴压力的作用。
看点2:提升可再生能源申请绿证的平等性,推动绿电与碳市场接轨。相较2017版核发制度而言,《通知》将绿证核发主体由“非水可再生能源”扩展至“可再生能源”,将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纳入绿证范畴,可再生能源在定义上向“绿电”进一步靠齐,意味着新纳入的可再生能源在核算碳排放时将不再需要按照平均排放来计算、在碳市场中有望平等的被视为零碳排放能源,提升了可再生能源在环境属性维度的平等性,有效助力绿电与碳市场的衔接、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投资积极性的增加。
看点3:绿证消费需求有望改善,关注后续绿证消费端相关配额政策出台。此次《通知》本质上对绿证供给端的促进作用较需求端更大,需求方能否承接绿证覆盖主体范围扩大带来的供给大幅度增加成为市场关注的问题。我们认为未来绿证需求端仍有望持续改善:一方面,目前购电端主要参与者以外贸出口企业为主,通过购买绿证避免被征收高额碳关税,而随着超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部分的用电主体持续增加,绿证市场参与者规模正逐步扩大;另一方面,《通知》明确可交易绿证可通过参与绿证绿电交易等方式在发电企业和用户间有偿转让,有利于提高绿证的流通性、提升市场活跃度;此外,《通知》明确水电低成本电源纳入绿证核发范围,且随着绿电平价项目逐步增多、价格更低的非补贴项目占比将有所提升,叠加绿电企业核发绿证数量增多,虽然意味着未来绿证价格将呈下降趋势,但绿证经济性整体提升也将刺激消费需求的提升。待未来消费端相关配额政策出台后,绿证的市场需求量预计将进一步增加。
投资建议
绿证市场建设不断完善将为新能源运营商带来补贴压力减轻的利好,建议关注绿电运营龙头企业龙源电力、三峡能源;此外,随着绿证核发主体范围的扩大,分布式光伏项目也将被纳入,建议关注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运商、开发商芯能科技以及主攻分布式光伏工业节能服务的南网旗下综合能源供应服务商南网能源。
风险提示
政府后续配套政策出台不及预期风险;绿证需求增长不及预期、价格大幅下滑风险;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不及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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