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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行业点评: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山西印发23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方案

来源:德邦证券 作者:彭广春 2022-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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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12 月13 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2023 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方案》,方案对交易规模、市场主体、交易安排、落实消纳责任权重制度等多个角度做出规定。

2023 年山西省电力市场交易规模预计在1600 亿千万时以上,市场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方案指出2023 年除居民、农业用电外,全省工商业用电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交易规模预计在 1600 亿千瓦时以上。并且对市场交易主体明确如下:? 发电企业:符合准入条件的现役省调燃煤机组、燃气机组、光伏发电(暂不含分布式光伏和扶贫光伏)、风电机组(暂不含分散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

鼓励地方燃煤电厂、生物质发电及小水电等自主申报参与电力市场。待国家和山西省绿证交易、绿电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后,适时推动平价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电力用户:鼓励全体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售电公司: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相关规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交易安排中分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两个维度。其中批发市场中长期交易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用电交易和普通用户用电交易两个序列。列入省工信厅可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用电交易的备案企业名单的用电,允许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用电交易;其他入市用户(包括榆林供电公司用电)参与普通用户用电交易。批发市场中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现货市场机制。研究推动新能源企业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对报价未中标电量不纳入弃风弃光电量考核,具体按照有关交易规则执行。零售市场方面,2023 年普通零售用户统一通过线上零售交易平台自主选择零售套餐向售电公司购电;战略性新兴产业零售用户在电力交易平台与售电公司绑定购售电关系、按月约定月度结算方案购电,后续具备条件后通过线上零售交易平台向售电公司购电。

电力市场交易需优化各类市场衔接机制。方案中指出做好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衔接,在高比例签订旬及以上中长期合约的基础上,逐步放宽短期(日滚动)交易的成交量约束及价格限制,允许市场主体灵活调整合约,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

强化电能量市场与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衔接,加快技术创新,研究推动电能量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联合优化出清,提高市场运行经济性。优化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衔接,鼓励售电公司结合批发市场形成的分时价格,制定分时零售套餐,引导用户侧灵活资源参与电力平衡。完善省内交易与省间交易衔接,省内发电企业要切实承担责任,在保障省内电力供应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省间外送交易。

投资建议:重点推荐光伏板块,建议关注以下环节:1)具有量利齐升、新电池片技术叠加优势的一体化组件企业:晶科能源、隆基股份、晶澳科技、天合光能; 2)受益于总量提升的逆变器龙头企业:锦浪科技、德业股份;3)盈利能力明显提高的电池片环节:爱旭股份、钧达股份等;4)产业链价格下降盈利能力有望修复的辅材环节:福斯特、海优新材、明冠新材等。

风险提示:行业政策变化风险;终端需求不足风险;产业链价格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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