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22年 11月 28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 5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政策推进垃圾焚烧市场下沉,重点区域率先实现焚烧全覆盖。 2022年以来,政策多次提及推进县域垃圾焚烧工作,发改委就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装备、建设运营模式展开多次调研和讨论。 基于此,本次《指导意见》提出: 1)到 2025年, 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 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2)到 2030年, 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 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
城市区域生活垃圾市场趋于饱和,县域小型化项目加速释放。 从垃圾焚烧产能增长情况来看, 1)城市: 2021年焚烧产能 71.95万吨/日, 2016-2021年复增 23%, 焚烧产能占比达 68%趋于饱和。 2)县城: 2021年焚烧产能 17.17万吨/日,同增 83%, 焚烧产能占比 51%,同增 25pct, 2021年县城焚烧产能投运显著提速。 从新增招投标来看, 2022Q1-3垃圾焚烧市场共开标约 3.12万吨/日,县域规模占比超 50%。单体项目规模多集中在 400~600吨/日,其中 800吨/日及以下的项目数量占比 83%。 政策推动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覆盖范围向乡村延伸,待前端分类和收运体系完善&小型配套设备突破,乡村地区垃圾焚烧需求得以释放。
供销社再生回收&环卫清运两网融合,最大限度实现固废资源化。《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地区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 推动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农村环卫清运网络的“两网融合”,加强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等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理。 2021年 6月,供销社曾提出到“十四五”末全系统共发展城乡回收网点 8万个,形成“村级收集+乡镇转运+县域处理+再生资源基地综合利用” 覆盖城乡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推进小型焚烧处理方式,小型化装备&运维技术为突破重点。 县城区域由于人口密度低、垃圾收运体系不健全,垃圾量较少,且含土量大热值低,焚烧难度大。《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小型焚烧试点,针对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装备存在的烟气处理不达标、运行不稳定等技术瓶颈开展研发攻关,重点突破适用于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垃圾焚烧需求的 100吨级、200吨级的小型垃圾焚烧装备,降低建设运维成本。重点围绕运营管理模式、技术装备、热用途、相关标准等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补贴退坡&垃圾收费促商业模式理顺,现金流有望改善。 202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其他项预算增超 3600亿元, 随合规项目清单逐步发布, 存量补贴发放有望加速。 政策明确新项目竞争配置,市场化机制加强。当退坡幅度较大时促进垃圾处理费调升。 结合垃圾收费制度, 可将上涨部分转移至居民端。我们测算若补贴退坡 0.15元/度, 处理费提升部分顺价至 C 端对应人均垃圾处理费为 0.91元/月,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0.02%。
投资建议: 县域垃圾焚烧市场开启,资源化体系&小型焚烧试点推进,补贴退坡&垃圾收费促商业模式变革,行业现金流预期改善。 重点推荐【伟明环保】在手项目中县域占比高, 装备制造+固废运营一体化提升盈利能力,在县域市场释放中更具竞争力;【光大环境】存量补贴兑付叠加自身发展周期,现金流改善迎价值回归;【瀚蓝环境】;【绿色动力】。
风险提示: 政策执行效果不达预期,项目进度低于预期,竞争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