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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军工行业周报:新修订《军队装备条例》和《国防法》施行,政策东风奠定军工“大时代”

来源:长城证券 作者:吴彤,胡浩淼 2021-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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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回顾:本周中信国防军工指数涨跌幅 5.53%,位列 29个一级板块涨跌幅第 3位。国防军工三级行业中,兵器兵装、航空军工、航天军工及其他军工都处于涨势,涨跌幅分别为 7.77%、9.11%、6.11%及 2.85%。目前中信军工一级行业 PE 在 95X 左右。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于 2021年 1月 2日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军队装备条例》(后称《条例》),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施行:《条例》着眼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全面聚焦备战打仗,深刻把握装备工作的特点规律,科学规范新形势新体制下装备工作的基本任务、基本内容和基本管理制度,是军队装备工作的基本法规。

通过分析《条例》中各项重点,我们认为《条例》主要瞄准了改进未来装备采购流程和装备性能要求,从中可窥见“十四五”武器装备体系的发展方向。首先,《条例》完善了装备采购的工作制度和各部门职能定位,未来各军种装备采购流程有望更加高效。具体而言,“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即“由军委装备部门集中统管、军种具体建管、战区联合运用”的体制架构。我们认为,通过采购主业管理、配套管理体系的有机协调,装备采购宏观决策、规划执行和监督管理的职能配置有望更加合理, 装备采购由各军种下项目管理机构直接采购,整个决策流程有望更加高效。

其次,《条例》中“全面聚焦备战打仗”强调了装备的实战化能力,“十四五”装备性能有望进一步提升。长期以来,我国武器装备实行的是设计定型制度,武器装备经过立项论证、方案设计、工程研制、靶场试验定型后交付部队使用。装备严酷的、复杂电子环境下的作战试验鉴定与部队在役考核环节较弱,实战检验较少,装备的作战使用效能可能有所折扣。因此我们认为,在强调实战化能力的要求下,我军装备体系可能会有三项改变:1)武器装备对抗能力和各项性能水平要求更加严格。2)对承制仿宋 单位能力要求提高。3)武器装备作战试验鉴定强度加大。

另外,12月 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国防法,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施行。我们认为,此次修订的国防法主要有两点重大改变,具体而言:1)国防法拓展重大安全领域防卫政策。

本次新修订的国防法除了传统的边防、海防、空防和重大安全领域防卫外,将传统边海空防拓展至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明确太空、电磁、网络空间等重大安全领域防卫政策。在太空领域,高、中、低轨卫星的军事意义重大。未来国家航天将进入新的赛道,全球天基基础设施建设、卫星互联网建设或迎来新一轮竞赛。在国家力量的带领下,我国相关产业链有望快速培育和成熟,并通过领先优势占据优质轨道、频率等稀缺资源。因此我们建议关注航天产业和卫星基础建设,如北斗系统、卫星互联网等产业链。

2)非国防科技企(事)业单位企业进入流程可能得到简化,招标有望更加市场化。根据《军民两用技术及产品》,目前在信息技术领域,非国防科技企(事)业单位的研究开发水平较高于国防科技工业和军队装备系统。

新修订的国防法要求“改进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采购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公平竞争的武器装备和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制度。”因此我们预计,未来我国有望进一步简化民营企业进入军品市场的流程,为了国防科技工业和装备建设发展的质量与进程,招标有望更加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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