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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金融行业周观点:刑法大幅提高违法成本,积极布局春季行情

来源:长城证券 作者:刘文强 2020-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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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1:当前各项改革政策持续推进,奠定市场长远发展。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简称“修正案”),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正案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犯罪的处罚力度,强化对控股股东等“关键少数”的刑事责任追究,并明确将保荐人作为犯罪主体适用该罪追究刑事责任,是继证券法修改完成后涉及资本市场的又一项重大立法活动,为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央行推进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管理有关事宜,是提升市场流动性水平、完善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重要举措。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预计会对近20万亿的产品产生影响,其中对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银行理财子公司;一类是接受银行理财子公司委托销售其发行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明确规定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或变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办法》对销售机构的这一划定,基本意味着支付宝、理财通、京东金融等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公司现阶段不能代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预计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会有更多的政策规制出来,践行强化反垄断与资本无序扩张精神。证监会方面,出台《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资本市场场外产品信息数据接口》两项金融行业标准,STEP 标准的修订实施将进一步规范证券交易数据交换接口,增强接口适应业务创新变化的灵活性,有利于降低行业技术开发成本和风险,提高数据的可靠传输及系统的安全运行,有效降低国际市场参与者接入国内市场的技术门槛;《资本市场场外产品信息数据接口》金融行业标准针对在报价系统或证券公司柜台发行的场外产品类型,助力场外市场发展。

当前券商板块估值约为1.85倍PB,估值低位徘徊,估值远低于15年的5倍PB,及2007年的17.66倍PB。同时,从基金Q3持仓的情况,虽然Q3主动型基金低配券商板块,持股市值占股票投资市值之比为1.0%,环比-0.1pct,相较沪深300低配6.14pct。继续维持前期判断,预计随着海外大选事件逐步落地,债券违约影响逐渐消除,叠加高层定调十四五开好局的要求,券商股有望在调整消化一段时间后,板块有望改变目前普遍低配的状态,估值有望稳步提升,应积极从容布局。

要点2:保险行业11月保费增速持续放缓。1-11月保险行业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42,180.12亿元,同比增长6.46%(前10月为6.88%)。其中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2,512.82亿元(不包括中华联合控股寿险业务),同比增长5.03%(前10月为6.76%);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0,938.43亿元,同比增长3.90%(前10月为7.18%)。

政策方面,12月24日,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准则),我国适用版的IFRS17正式推出,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定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新准则调整保费收入确认原则,提出必须分拆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并对承保利润(死差和费差)与投资收益(利差)单独列示,以清楚展示公司当期利润的来源。预期新准则实施后,将有效合理挤压寿险业绩“水分”,保费规模或出现大幅下降。长期有助于保险公司调整战略及产品结构,聚焦可带来长期收益的保障型保险产品,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真正体现“保险姓保”的保险本源。

要点3:对接资管新规,补齐监管短板以减少监管套利,银保监会起草了《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众多条例中,私募定位以及对非标资产投资的限制最值得关注。同时,《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资金信托的定义与分类,放开银行间和交易所的回购业务等,也成为此次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的明显利好。10月9日,中国证监会在广州正式宣布筹备组成立,标志着广州期货交易所的创建工作进入实质阶段。近日,证监会广州期货交易所筹备组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计划广州期货交易所于12月中旬揭牌,意味着今年年内或将迎来中国第五家期货交易所。

要点4:积极把握创投板块投资机会。

风险提示:中美摩擦加剧风险;美国大选不确定性;地缘政治风险;宏观经济下行风险;过快 IPO 对股市流动性冲击风险;开门红不及预期风险;利率触顶而快速下行风险;股市系统性下跌风险;监管趋严风险;肺炎疫情持续蔓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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