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起,工信部听取多方面意见,统筹考虑光伏玻璃市场需求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修订。1)9月 20日,首届光伏玻璃产业链协同发展高峰论坛上,工信部原材料司建筑材料处干部石琳表示,为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信部正在研究修订置换办法。同时石琳表示,“对于大家强烈反映的光伏玻璃发展受产能指标限制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后,决定是否需要适当调整。”2)10月 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征求《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意见的函,修订稿中明确该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也适用于新建光伏玻璃、汽车玻璃等工业玻璃原片项目。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平板玻璃(含光伏玻璃、汽车玻璃等工业玻璃原片)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制定产能置换方案。3)10月 26日工信部在对全国人大代表所提光伏玻璃产能置换建议答复中表示,光伏玻璃是平板玻璃的一种,按照现行的产能置换政策,新上光伏玻璃项目也必须开展产能置换,这一政策对于促进近年来光伏玻璃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行业机构数据统计,截至 2019年底,我国光伏玻璃熔窑 52座,日熔量 2.75万吨/日,产能利用率 84%,国内产能约占全球产能的 90%,现有光伏玻璃产能可以满足全球光伏产业市场需求,行业运行整体良好。针对许继伟代表提出的建议,将统筹考虑光伏玻璃市场需求、产能现状和发展趋势,对相关政策进行认真研究,在修订《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时统筹考虑。同时,将继续支持光伏玻璃行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更好发挥产业配套功能,满足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
最新文件规定光伏压延玻璃和汽车玻璃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或缓解市场供需紧张情绪。12月 16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的意见,文件指出光伏压延玻璃和汽车玻璃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但新建项目应委托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召开听证会,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先进性、能耗水平、环保水平等,并公告项目信息,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履行承诺不生产建筑玻璃。公示日期截止 2021年 1月 1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公示意见反馈信息表》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