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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下调点评:风险防范工作前置,政策逐步回归常态

来源:东莞证券 作者:许建锋 2020-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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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0年 12月 1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 1.25下调至 1。

下调宏观审慎调节参数,降低金融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内企业及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行为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在此框架下,跨境融资上限与境内企业、金融机构自身的资本或净资产挂钩。按央行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上限公式,决定跨境融资余额上限的核心变量包括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净资产规模(针对企业)、一级资本(针对银行类金融机构)、资本(针对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央行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和宏观审慎评估(MPA)的结果调节上述参数,进而使跨境融资规模与宏观面相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符,控制杠杆率和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本次,管理层仅下调金融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体现在经济复苏确定性下,防范系统性风险。

经济复苏确定性下,风险防范工作前置,政策逐步回归常态。在疫情冲击实体经济背景下,2020年 3月,人民银行、外汇局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 1上调至 1.25,通过放宽金融机构及企业跨境融上限,增加金融体系及实体经济流动性。当前,中国经济复苏势头良好,在世界范围内一枝独秀,人民币汇率在 6月-12月(截止 12月 11日)对美元升值,波动加大。经济下行问题修复后,货币政策将回归正常化,考虑目前疫情和外部不确定性犹存,政策或未到收紧时候,但风险防控工作将前置。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正是上述政策指向,在未来人民币波动持续加大预期下,管理层调低金融机构跨境融资风险余额上限,但维持企业的上限不变,既保持了扩大利用低成本外资,增加实体经济流动性,又预防了金融系统外债风险,体现了审慎监管的思路,符合市场预期。

本次管理层调降金融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传达了三方面信号:一、经济复苏高确定性下,宏观逆周期调节措施可逐步减少,货币政策将回归常态;二、供应端订单向中国转移,疫苗即将大规模接种,国外需求恢复下,中国出口迎来景气,国际收支状况好转,人民币对美元升值预期将持续,金融机构扩大外债风险敞口的必要性降低;三、“要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将成为未来管理层工作重点之一,在经历一个阶段的货币宽松后,宏观杠杆率有所提升,未来稳金融需求或带来货币政策边际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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