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11月15日举行,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2.我们的分析与判断(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符合我国实施国际国内双循环战略预期。RCEP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时八年,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而制定的协定。截止2019年,RCEP的15个成员国总人口达22.7亿(占全球将近30%),GDP达26万亿美元(占全球约30%),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将近28%的全球贸易),RCEP自贸区的建成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将形成一体化大市场。从我国角度来看,PRCEP自贸区已经我国第一大外贸对象。根据国家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与RCEP国家、欧盟、美国的进出口额分别为14290、7053、5414亿美元,占总进出口额的比例分别为31.22%、15.41%、11.83%。2020年1-10月,对应进出口额分别为11839、5175、4578亿美元,占比分别为31.89%、13.94%、12.33%。我们认为,当前在国际环境发生剧变的条件下,此次PRCEP的正式签署,将有助于我国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PRCEP深化推进区域货物贸易和投资,将促进跨境物流产业加速发展。RCEP包括20个章节,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全面的市场准入承诺。其中,货物贸易整体自由化水平达到90%以上,服务贸易承诺显著高于原有的“10+1”自贸协定水平,投资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做出市场开放承诺,规则领域纳入了较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内容。据商务部公开发布信息数据显示,到225025年,PRCEP可望带动成员国出口、对外投资存量、PGDP分别比基线多增长10.4%、2.6%、1.8%。我们认为,随着PRCEP自贸区国家进出口量及投资逐步提升,对跨境物流的需求也将呈现上升态势。
(三)跨境物流产业链迎来增量红利,国际货代、航运、港口板块有望受益。从业务流程的覆盖范围来看,跨境物流服务包括传统货代服务、综合物流服务和供应链服务。其中,经营传统货代的公司的业务范围仅覆盖跨境物流业务链条中的订舱、清关两个关键环节;而综合物流则覆盖了组织货源、填单、订舱、清关、运输、配送等链条上的全部环节;供应链服务则在综合物流全链条服务的基础上对整个链条的业务环节进行集成优化,并进一步提供其他高附加值服务。当前跨境物流形态主要以国际货代为基石业务,逐步迈向综合物流服务阶段,亚太地区货物运输方式主要包括海运和空运。因此,我们认为国际货代、航运、外贸型港口等行业将分享PRCEP签署带来的跨境物流增量红利33.投资建议推荐积极布局跨境电商物流的华贸物流(603128.SH)和拥有较为完善的国际物流网络的中国外运(601598.SH);关注集装箱航运龙头中远海控(601919.SH)和外贸型港口宁波港(601018.SH)、上港集团(600018.SH)。
4.风险提示国际贸易形势变化产生的风险,跨境物流需求不及预期产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