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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金融行业《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点评:差异化分层杠杆率控制,小贷公司何去何从?

来源:光大证券 作者:王一峰 2020-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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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要求:①首次进行分层杠杆率控制,规定传统小贷杠杆率1倍,通过资产证券化等融资上限4倍;②坚持小额分散,控制集中度风险;③坚持属地经营,逐步清退“僵尸”小贷,加速行业洗牌;④重申利率计算规则,防范“高利贷”。《通知》发布后,小贷业务将进入“薄利多销”时代,控制畸高利率、杠杆分层管理、行业规范发展是大势所趋。

我国小贷公司发展起源于2005年,自2017年起进行系统性整治。2005年10月,我国在五省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对小贷公司定义做了明确。2015年《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互联网小贷蓬勃发展,2017年起,因互联网贷款风险蔓延,国家开始对包括小贷行业在内的互金行业进行整治,目前小贷行业整体处在收缩状态。截至2020年年中,存量小贷公司为7333家,贷款余额为8841亿元,其中绝大多数为传统小贷公司。

蚂蚁集团小贷公司杠杆倍数已接近或超过本次《通知》上限,信托贷款ABS提供了较多体外融资。蚂蚁集团通过旗下蚂蚁小微小贷和商诚小贷进行ABS进行融资,我们对其ABS发行情况及目前杠杆情况做了测算,发现其小贷公司仅通过ABS融资的规模实际上已接近或超过监管规定上限,后续需要对小贷公司进行增资或者通过消金公司进行展业。实际操作中,目前蚂蚁集团通过助贷业务及与信托公司进行表外业务合作,安排由信托发行ABS进行融资的架构,可以不还原计入小贷公司表内,可解决小贷杠杆率受限的问题。

小贷业务未来发展:传统小贷属地展业,网络小贷或转向消金或助贷 考虑到一般性小贷公司在风控及资金实力上有限,且受限于最高法对于4倍LPR利率上限规定,我们认为地方性小贷公司未来或将逐步退出高风险业务,典型的“高利贷”模式将终结,地方信贷资源未来将向有限头部小贷公司或银行业、消金公司等持牌机构倾斜。

网络小贷或可通过获取消金牌照或发展助贷业务展业。2019年起,暂停了2年发放的消费金融牌照重新发放,多家互联网公司积极获得消金牌照;2020年7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从监管层面明确了助贷业务的合法地位。我们认为申请消费金融牌照或转型成为助贷机构或将成为网络小贷公司主要转型方向。

风险分析:宏观经济增速大幅下滑、贷款利率进一步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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