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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金融行业证券研究报告:科创板再融资规则点评-取消增发价格折扣,坚持科创定位

来源:首创证券 作者:李甜露 2020-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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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描述7月3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对征求意见稿在简易程序审核时限、增发价格、明股实债规定上进行了完善,与主板、中小板再融资规则相比,科创板再融资规则缩短审核注册时长,放宽增发条件,增加简易程序提高融资效率,有助畅通科创企业上市后融资渠道,助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点评1. 主要变动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科创板再融资规则在简易程序审核时限、增发价格、明股实债规定上进行了完善。

1)明确适用简易程序时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的具体期限:切实缩短简易程序再融资审核时长,确保小额快速融资发挥作用。

2)取消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的九五折:考虑到折价发行后,无锁定期下可能引起大量抛售,因而将增发价格要求与主板、创业板等保持一致,取消增发价格折扣。

3)扩大明股实债的规范主体范围:将明股实债的规范主体范围扩大到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等的关联方,进一步规范定增行为。

2. 科创板vs.创业板科创板与创业板再融资规定基本一致,由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符合注册制原则。但两者在增发条件与募资用途上略有不同,体现出板块定位差异。

1)增发条件中取消盈利要求:在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上,科创板取消盈利要求,符合科创企业业务持续性和盈利水平不确定性较高的特点,使得更多科创公司可满足增发要求。创业板公开发行要求最近两年盈利,符合对创业企业上市后持续成长能力的要求。

2)募资应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在募资用途上,科创板明确再融资募资应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而创业板要求则与主板基本一致,为“除金融企业外,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从此项要求来看,监管层对科创板定位要求更为严格,创业板公司在再融资用途上则留有一定余地。

3. 相关影响l 与主板、中小板再融资规则相比,科创板再融资规则缩短了审核注册时长,放宽发行条件,取消对上市企业的盈利要求,增加简易程序提高融资效率,便利企业通过再融资加速科技创新,确保科创企业上市后融资渠道畅通,保障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此外,对其募资用途进行约束,要求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以确保科创板企业不偏离定位。

科创板再融资规则下,企业相对容易达到再融资要求,利于满足上市企业的符合科创定位的再融资需求。科创板再融资规则的落地,为再融资市场再注活力,也为券商带来更多业务机会。与其他原有板块不同,科创板作为新设板块,企业再融资进程或有延后,科创板再融资规模或将在2021年后有较明显提升,考虑到科技型企业对资金需求较高,预计新规实施后3年内科创板再融资规模可达2500亿元-3500亿元,再融资承销保荐费率按1%计算,贡献约25-35亿元承销保荐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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