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业板制度定位交叉,未凸显板块特点,审核流程与主板、中小板并没有本质性差别,上市标准限制部分高成长性企业,并购、再融资相比其他板块无特殊优势,导致创业板出现发行审核效率低、上市企业数量较少、融资效率低等问题。
首批28家:估值与可持续性不匹配
整体来看,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估值与可持续成长性并不匹配,估值高、持续成长能力较弱。在28家上市企业中,整体高估值下,公司质地不一,业绩表现分化明显,既存在增长后劲不足或高估值低质量企业,如华谊兄弟、金亚科技,也有持续成长能力优异的企业,如亿纬锂能、爱尔眼科。
创业板改革凸显市场化原则,实现优势互利互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对于上市公司与拟上市公司,加速优胜劣汰,利好优质持续成长型企业,上市条件包容性更强,能满足更多企业的融资需求;短期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长期增加板块配置价值。
业务机会
投行业务:对券商的投研、定价、综合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同时,承销费率或随服务水平同步提升。创业板制度的优化升级,也将吸引更多企业通过分拆上市、转板等方式登陆创业板,进一步增加券商业务机会。
经纪业务:交易活跃,投资者数量与交易活跃度的提升将增加业务收入,且随着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放宽,投资者产生对可以降低波动的金融产品的需求,券商可设计相关金融服务和产品。
资管业务:差异化资产属性使得创业板配置价值提升,资产配置将更有针对性,产品将更为丰富,并给予对冲基金生存空间。信用业务:在融券方面,通过转融通等方式,创业板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出借获得配售的股票,丰富券源供给,有助于增加做空业务,促进多空平衡,高估值股敏感性将有提升。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下,创业板市场份额高、投行业务能力较强的券商将受益,近一年来创业板IPO承销数量靠前且储备项目较丰富的券商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广发证券等。对于部分储备较多中小企业项目的中小券商也可能有较大利好,如国金证券、长江证券、东兴证券等。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不达预期;政策效果不及预期;权益市场波动加大;债市短期震荡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