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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诺生物拟向亚太实业出售亚诺化工51%股权

来源:中金在线 2020-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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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亚诺生物(831730.OC)发布公告称,亚诺生物拟向亚太实业出售临港亚诺化工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亚诺生物仅持有临港亚诺化工49%的股权,临港亚诺化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不再作为亚诺生物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价格为5.72亿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临港亚诺化工5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91亿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亚诺生物表示,根据交易对方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雒启珂、刘晓民及李真在《框架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内容,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若标的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总额小于承诺净利润总额的16,000.00万元的90%,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需要对亚太实业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拟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总额-亚太实业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第四期未付款金额数。若

标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业绩承诺期的业绩未达到业绩承诺总金额的50%,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将以本次交易已支付交易对价加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回购本次交易的临港亚诺化工51%的股权,在2022年度审计报告出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承诺:业绩承诺期内,未经亚太实业同意,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不得转让或质押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亚诺生物股份(向亚太实业转让、抵押或质押的除外)。

本次交易后,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若临港亚诺化工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总额小于承诺净利润总额的16,000万元的90%,亚诺生物实际控制人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将根据约定承担现金补偿责任。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若临港亚诺化工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总额小于承诺净利润总额的16,000万元的50%,则可能导致亚诺生物实际控制人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将以本次交易已支付交易对价加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回购本次交易的临港亚诺化工51%的股权。目前,临港亚诺化工的经营情况良好,发生该等事项的可能性较小,若该情况出现,且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届时的现金等资产导致其回购能力不足,可能导致其质押或转让其持有亚诺生物股权,从而导致亚诺生物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风险,可能对亚诺生物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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