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12月28日,央行发布〔 2019〕第30号公告(下简称《公告》) 称, 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商业银行应自2020年3月1日起与存量贷款客户正式切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原则上存量贷款利率定价基准切换工作要在2020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
点评:
切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完善市场利率传导机制。 此前, 央行已完成对新增贷款定价基准切换至LPR的安排,本次《公告》 核心是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进行切换。根据要求, 2020年8月31日后,银行主要贷款的定价基准将转换为LPR, 进一步完善了市场利率传导机制,将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但同时,对银行业的净息差形成一定挤压,受挤压程度取决于各行的定价能力,若2020年初降准,并且降准幅度较大,有望对冲“净息差收窄” 的影响。
预期房贷利率变动有限。 根据《公告》, 存量房贷利率在 2020年将保持不变, 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 LPR 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预计未来几年, LPR 将处于利率下行通道,房贷利率有望下降,但预计幅度有限。房贷利率按“LPR+加点”产生,各省央行分支机构将因地制宜指导加点幅度,各省各银行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经营情况调整加点幅度。 根据地产“房住不炒”的定位, 及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要求,监管层为稳定房贷利率预期,将适当引导加点幅度。
零售型银行受 LPR 下降预期的影响较低。 一、 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理解,货币政策调控目的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 个人消费贷款大部分为短期限的固定利率贷款, 企业短期贷款一般为固定利率贷款,《公告》主要影响企业中长期贷款(多为浮动利率贷款);三、 根据地产“房住不炒”的定位,及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要求, 预期房贷利率变动有限;四、若新一轮降准落地,预期将采取“全面降准+定向降准”组合,城商行、农商行受惠程度较大。 因此, 零售业务占营收及净利润比重较大的零售型银行受 LPR 下降预期的影响较低。
风险提示。 降准预期没有兑现或降准幅度低于预期; LPR下降幅度较大或影响范围扩大;宏观经济超预期下滑;资产质量超预期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