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 5日,央行续作 MLF 同时将 MLF 利率由此前的 3.3%下调至 3.25%,引发市场热议。主要关注点如下:
第一, 央行续作 MLF 同时调低 MLF 利率。2019年 11月 5日,央行如期续作 MLF4000亿元,续作量与到期量基本持平,对流动性总量影响不大,但 MLF 利率由 3.3%下调至3.25%,为 2018年 4月份以来首次调降,引发各界关注。 2019月 8月央行启动 LPR 改革, MLF 为 LPR 报价关键基准,此前国常会强调要令最终贷款利率明显下降,因此市场普遍预期央行将通过调低 MLF 利率引导 LPR 下降。但从三次 LPR 报价看, LPR 整体出现下降,但 MLF 利率未做调整,这意味着 LPR 中的加点部分,即商业银行要求的风险补偿下降。考虑到当前经济依然面临下行压力,调低 MLF 利率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流动性成本,稳定商业银行收益,为商业银行投放信贷提供更多支持。
第二, MLF 利率降低不意味着货币政策转向。 此次 MLF 利率调降后,货币政策转向宽松论调再起。结合 LPR 报价及央行此前操作看,难言货币政策转向宽松:一是 LPR 报价是 MLF 加点生成, 10月份 LPR 报价未做调整,反映出商业银行所要求的风险溢价部分下降难度较大,央行需要采取措施降低商业银行成本,引导信贷投放。二是当前部分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经营出现困难。贷款定价基准持续下降会直接影响商业银行资产端收益,这对以信贷资产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中小银行会产生较大影响,容易引发市场风险。三是此次 MLF 利率仅下降 5个 BP,幅度较小。因此此次 MLF 利率调降更多是对市场意愿的反映,有助于稳定商业银行经营,鼓励商业银行信贷投放意愿,后续持续调降 MLF 利率可能性较小。
第三, 政策调整应更趋灵活,可考虑增大 MLF 利率弹性。 LPR 改革后,市场对 LPR报价关注度较高。对于后续政策调整,建议关注以下方面:一是 LPR 并不适合出现连续下降。在全球“降息潮”背景下,各界对央行“降息”普遍抱有更多期待。目前我国货币政策操作仍处在“正常”空间,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利率仍有下降必要,但应避宋体免持续下降。利率不断下降容易形成货币政策持续宽松预期,不利于央行进行预期管理。同时,若 LPR 出现持续下降,可能引发当期贷款需求疲弱,一旦形成利率连续下降预期,企业为降低利息费用可能会导致信贷需求出现延后,这对当前“稳增长”工作不利。二是央行可根据招标情况对 MLF 利率进行动态调整,即“有升有降”,增大 MLF 利率与市场利率变化相关性,同时可相应对利率变化幅度进行更小幅度调整,在坚持“稳健”基调的同时避免对银行利润产生持续性压力,防止银行资产出现定价风险。三是要持续关注市场利率和最终贷款利率走势,及时评估政策效果。货币政策调整存在滞后性,此前 LPR 调整后效果显现需要时间,后续要做好流动性总量管理工作,密切关注政策落地情况,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之间做好政策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