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股转系统正式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下称《评价办法》),对执行近两年的试行版本进行了总结完善。《评价办法》首次增加了对新三板卖方研究业务的激励:主办券商卖方研究报告数量位于行业前5%(含)、前5%至10%(含)、前10%至20%(含)的,分别加2点、1点、0.5点。其中,卖方研究报告是指评价期内主办券商发表的面向公司内部以外受众的新三板研究报告,具体以主办券商报送的月度业务数据认定为准。新三板卖方研究机构本身也存在问题,亟待解决。我们明显感觉坚守新三板投研市场的精英越来越少,很多投研团队或转行、或跳槽,有的券商虽然设置了新三板投研部门,但其质量和覆盖面都没法达到投资机构的要求,这直接导致了新三板投研很难产生实际的经济价值。另一方面,目前新三板投研行业依然沿用A股市场的评价体系,投票误差极大,缺乏参考意义。投研自身不合格、市场评价标准不合格,这两个根本性问题不解决,就难以改变现状。
我们确立了两大方向的服务路线。对内,投研作为公司新三板投行业务和投资业务的重要一环,为公司的新三板产业链提供决策服务;对外,该团队正尝试利用大数据和智能算法扫描新三板企业,既挖掘优质公司,也监控企业即将爆发的经营风险。我们与新三板投资机构展开深入交流合作,目前得到了一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