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人行、银保监会联合公告了对包商银行的接管。而后,人行又多次公告,补充了此案的有关信息。此次银行接管案,是我国2015年开始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以来,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第一次“实战检验”,是按流程处置问题银行的第一次尝试,为我国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和银行退出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意义非常重大。
但是,由于在此案之前,我国已长达20年没有正式处置过较大规模的问题银行,因此大部分市场主体对这项工作非常陌生,由此导致了一定的担忧情绪,也导致了市场运行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市场上甚至有观点担忧这一冲击最终会显著影响宏观经济。
本报告详细分析了接管案之后,对银行业--尤其是中小银行--的主要影响,重点阐述这些影响会导致它们的有关业务如何调整(最终会体现为资产负债表调整)。然后,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分析它们的业务调整会如何影响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我们分析后认为,由于中小银行总体量相对有限,此案对市场的冲击也相对可控,在极端情况下人行还可以采取对冲措施。因此,不必过分夸大此案对市场、经济的冲击。
后续推演:短期冲击和长期影响根据公告的接管方案,包商银行部分债务工具未得到全额理赔,主要是单笔5000万元以上的大额债权,包括同业CD、同业存款等,预计平均保障比例在90%左右。
而在此前,由于多年未发生银行对债务工具违约,大部分市场主体持有一种“银行信用幻觉”,认为只要是银行的债务工具,基本上都是刚性兑付的。在这样的预期下,不同信用等级的银行发行同业CD等债务工具时,不会体现太明显的信用利差,融资均较便利。
然而,此次接管案打破了这种刚兑预期,以事实证明了问题银行是可以处置出清的,它们的债务工具是可能违约的。从长远来看,银行业参与者“有进有出”,是整个银行业回归健康、理性的关键一步,是一项非常典型的“金融供给侧改革”措施。这可以使问题银行及时得到处置,甚至出清,退出行业,从而使全行业以优胜劣汰的方式保持供给总量的基本合理,避免全行业陷入恶性竞争(overbanking)的泥潭。因此,长期看,此案未必是坏事。
但是,在从“刚性兑付”向“有进有出”切换的过程中,则毫无疑问在短期内会对市场造成一次性冲击,这是需要监管层和市场主体密切关注的。具体而言,一次性冲击大致可为三步曲:(1)首先,原本有些投资者基于“银行信用幻觉”的信仰而购买了一些低等级银行的债务工具,如今突然得知这些债务工具并不是刚兑的,它们就有可能集中抛售这些债务工具,或者提前取回(有些同业负债有提前支取的条款),导致同业负债遭受“挤兑”。
(2)然后,对于这些低等级银行来说,它们的同业融资的成本、难度都会加大。成本加大还只是影响盈利(利率风险),但如果在资产端无法及时变现的情况下,遭受同业负债的严重“挤兑”,则可能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银行违约甚至倒闭。
(3)即使这些银行的资产端可以及时变现,那么它们若集中抛售其他优质资产(比如流动性较好的高等级债券、货币市场基金),也可能导致金融市场出现较大波动,严重时甚至不排除影响整体信用投放和宏观经济。
此外,还可能会些其他次生影响,比如其他持有这些债务工具的投资者,原本用这些工具去质押融资的,也可能面临难以续做融资的困境,从而也需要抛售资产。
由于一般存款得到了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因此我们预计接管案不会对中小银行的存款产生明显冲击,但不排除有少量单笔过大的存款出现搬家现象。
因此,此次接管案会带来比较明显的一次性冲击,且主要是冲击中小银行的同业负债。
随后,待到一次性冲击效果消退后,未来的银行业务结构也和以前不同,产生深远影响。很多低等级中小银行同业负债利率中将包含合理的信用利差,因此融资成本提高(或者融难度加大),再去投资于其他资产时,可能会利差收缩或无利可图。因此,它们继续通过同业负债去参与其他投资,以此来增加杠杆、增加盈利的行为,也将逐步收缩,中小银行同业业务占比下降。这一行业变化其实也刚好也是监管层乐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