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科创板的各项制度规章基本已经出台,我们有必要对科创板的各项制度做专题性质的梳理和总结。本次专题主要探讨科创板的上市与退市标准,并与国际制度作相关比较。
科创板上市标准:多元性与包容性并存科创板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企业特点,其上市条件非常多元化。在市值、营业收入、现金流、净利润和研发投入、产品等指标进行组合,设置了五套差异化的上市指标,可满足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科创企业的上市需求。例如市值不低于40亿的企业,只需要达到“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这一条件即可上市。除此之外,还允许同股不同权、红筹和VIE架构的企业上市,显示了科创板的包容性。
科创板退市标准:与国际接轨,较主板严格科创板的退市相较于之前A股的退市制度更加严格。整体可分为4种退市情形: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其中满足财务类退市的相关财务指标设置针对了科创板的特性。大部分财务指标设定较主板严格,例如关于营收和利润的设定。除此之外,科创板强调了主业的重要性,对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有退市的考量。
纳斯达克与科创板最大的相似之处在于对上市企业设立了多种退市标准,其中在市值、股东数量等要求上有类似的地方。比如纳斯达克对于那些流通市值较小(连续30交易日市值少于500万美元)将采取强制退市,科创板的退市标准中也要求企业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市值不得低于于3亿元。而对于主营业务的要求是科创板所特有的,这也是科创板退市制度的严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