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1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达(2012)民二终字第61号民事调解书,凤凰置业和赛特置业及建邺房产在最高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凤凰和美”整体项目完税后由南京凤凰支付赛特置业及建邺房产合计2.3亿元;各方签署调解书后,有关“凤凰和美”整体项目所涉权利义务事宜全部都已解决完毕,今后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具体内容详见附文).
点评:支付金额2.3亿元,好于预期。在江苏高院一审判决中,公司应支付的金额约为3.7亿,但在公司积极应诉和证据收集的努力下,最高院调解成功,使得公司最终支付给赛特置业及建邺房产的金额下降为2.3亿元。
2.3亿元的支付,不会影响公司资金链。一方面,截止2012年3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达13.1亿元,2.3亿元不会加重公司短期偿债风险;另一方面,大股东支持,即2012年12月21日公司公告向大股东续借6亿元的借款,进一步补充经营流动性。
12年业绩受影响,换取13年轻松上阵。依据调解协议达成的时间以及凤凰和美项目整体结算的时间表,我们预计诉讼负面影响将在2012年业绩中反映。我们测算2.3亿元的支出将减少公司2012年EPS约0.23元,使得公司2012年EPS由0.27元下降到0.04元。由于此次诉讼是一次性事件,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因此诉讼能够在2012年内了结,为2013年公司业绩扫除不确定性。
维持“增持”投资评级。我们下调公司2012年EPS至0.04元,同时维持2013-2014年EPS分别为0.56元和0.75元。鉴于诉讼这一一次性的事件已了解,公司13年业绩冲击风险已释放;同时公司2013年文化地产模式发展在相关产品销售上有待进一步验证和观察。基于此,我们维持公司“增持”的评级。
提示:2013年1月11日,公司资产重组中的大股东(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限售股将解禁,约4.47亿股,占比60.37%,我们认为大股东减持可能性较小(大股东定增成本为5.06元,而1月7日公司收盘股价为5.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