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州市发文说明2018年初政策,调控更重精细化。2018年1月8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针对2018年1月5日市房产局、物价局、不动产登记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进行说明,公告指出“政策调整不是放松调控,而是落实分类调控、因域施策,提高调控的精准性”、“《通知》中要求的不再提交社保和纳税证明,指的是进一步改进审核方式,将原由购房人提供相关证明改为由房产部门通过社保及税务部门系统进行核查”等。上述措施表明调控更重精细化,同时有利于合理引导大众预期,保障当地地产市场稳健运行。
2、青岛、天津租房可落户,北京将推出使用年限20年以内地块。2018年1月9日,青岛、天津两市出台相关政策提出“租房可落户”。其中,青岛市政府提出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天津市政府将对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有关条件的非户籍人口实行“租房落户”政策。近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意见》将首先在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设立的3个开发区、16个产业园区试点,北京将在上述19个重点区域启动具备弹性的土地出让与租赁安排,除特殊情况外,土地流转年限缩短至20年以内。“租房落户”与使用年限20年以内地块的推出均是地方城镇化战略的组成部分,长期来看,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与地产市场稳定。
3、风险提示:房地产调控加码程度超预期;商品房销售下滑超预期;货币政策持续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