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将减轻税负提振消费

来源:证券时报 2018-10-25 04: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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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步伐不断加速,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起征点、综合征税、专项附加扣除和税率结构等方面,其力度之大、影响范围之广,超乎预期。个人税负的减轻,将有效提升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直接带来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从而提振消费,有望对经济增长起到一定的拉动作用。

从历史情况来看,2000年以来我国进行过3次比较重大的个税改革,相伴随的是消费增速均有不同幅度的上行,降低个税对消费的刺激作用明显。2006年个税费用扣除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除2月份有季节性消费增速降低外,2006年每月消费增速稳中上行,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同比增长13.7%。2008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消费增速大幅提高,月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度达到23.3%的高点。2011年个人所得税在费用扣除额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等方面进行了调整,9月当月消费增速从前值17%提高到17.7%。

按照财政部计算给出的计算结果,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数约为1.87亿人(3500元/月为门槛),个税改革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数约为6400万人,将减少约1.23亿人 ,一年财政收入将减少3200亿元。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专项抵扣部分在纳入了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再教育及房贷房租等多方面抵扣之后,理想情况下月薪在1万元左右的纳税人有望完全减免个人所得税,总纳税人数又会大幅减少。

根据相关统计,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年度收入12万以上的个税申报人数占就业人数的比重在3%~8%,全国万元月薪以上的人数保守估计在1%~2%之间,2017年全国就业人数为7.7亿人,估计万元月收入以上人数有1100~1200万人,即经过本次专项扣除后(万元以下月收入人群免税),未来缴纳个税的人数将从6400万人降低至1100~1200万人。又将有近5000万人进入免税序列。专项扣减后新进入免税区域的5000万人合计人均增收在0~300元/月之间,经过本次扣减后,合计年度增收在1800亿左右。

但是,专项扣除的落实情况决定了实际减扣额。例如繁琐的抵扣程序、生育因素、多项抵扣夫妻双方难共享等都可能影响实际减税效果。估计实际减税的水平会低于估算规模。假如按照1000亿左右的规模,叠加个税起征点变化后财政部估计的约3200亿减税,预计本轮个税改革总的减税规模或在4000亿左右,占GDP的0.5%。

2017年我国社零消费总额为30.83万亿,2018年社会消费零售总额为40万亿元为预测计量标准,假设这新增的4000亿减税额均用于居民消费支出,则额外增加幅度约1个百分点。 按照中性估计,预计此次个税调整对于社会零售总额的影响幅度在0.5个百分点附近。

总体来看,本次个税改革从多个维度调低了居民税负,提高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人均消费支出增速,在趋势上大体上保持一致。仅是估算结果就能看出,此次个税改革对提振消费的作用可见一斑。但要居民更加“能消费”,可能仅靠加快落实修改后的个税法还不够,还需要更多相关配套制度多管齐下,如加大金融支持消费的力度,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等才能真正激发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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