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肥房管局:鼓励支持开发商实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10月19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作出具体规定。《通知》提出,坚持和深化商品房预售管理,探索建立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制度,优化、简化备案手续,减轻企业运营成本,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通知》还要求,现房销售备案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房源;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时,应将新建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文件在售楼场所公示。
2、《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涉及房贷利息、住房租金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主要有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的抵扣。具体来看,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3、风险提示:房地产调控加码程度超预期;货币政策持续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