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资产:多角度宽松,减轻到期处置压力。
1)明确公募理财(封闭式)可投资非标资产,且期限匹配。
2)允许金融机构自主有序制定整改计划,及发行老产品对接新资产。将到期非标是否续作的选择权交给金融机构,而非必须一味到期压降,缓解到期处置压力,有助于稳定实体经济的融资环境。
3)对表外非标回表给予支持,通过调整MPA考核中相关参数的方式,或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或对难以消化的表外非标回表给予信贷额度支持。
债券:摊余成本法计量利于稳定市场。《指导意见》明确,对于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开产品,持有至到期债券可按摊余成本法计量。一方面避免了银行出于净值波动的角度卖出存量信用债,也间接鼓励银行适度配置更多信用债,并持有至到期。
从表外融资、信贷投放、债券市场三个角度宽松,以稳定融资环境。
1)非标处置压力大幅减弱,表外融资或将稳定。允许金融机构发行老产品续作新资产,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2)引导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托底社融。针对表外非标回表压力给予适当信贷宽松,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等。
3)摊余成本法计量稳定债券融资环境。信用收缩环境下,低评级信用债估值波动较大,允许资管产品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降低交易带来的估值波动,利于稳定债券融资环境。
其他关注点:1)过渡期内理财类现金产品按照“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2)销售门槛下降至1万元起,利于产品销售。3)结构性存款将规范发展,强调实质为表内存款,且要求银行具备衍生品交易资质。
银行股迎反弹窗口,建议积极关注。18年以来银行股持续下跌,主要源于去杠杆、信用收缩环境下,市场对经济预期、银行资产质量的担忧。在当前政策微调基础上,稳定融资环境、经济预期,银行板块迎来估值修复的机会,建议积极关注:国有大行、招行、宁波、南京银行等。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滑压力加大,金融监管力度超预期,银行业务调整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