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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日报:创新型企业境内上市,需多维度防风险

来源:东北证券 作者:付立春 2018-06-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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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证监会6月6日发布的《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创新企业试点配套规则落地,以及6月11日证监会接收并受理小米集团在国内发行CDR并上市的申请,6月14日证监会发行部披露了小米集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可以开始申请试点境内发行上市,备受关注的创新型企业登陆境内资本市场的浪潮即将到来。与此同时,由易方达基金、华夏基金等6家机构申报的战略配售公募基金获得证监会批文,将重点投资于包括A股、CDR在内的创新型企业上市的战略配售。

业内专家表示,资本市场对新经济敞开大门,助力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本是件好事,但是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创新企业,还是政府,都不能将风险防范置之度外。监管部门在推进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必要防微杜渐,积极引导,防范过度炒作风险,促成新兴行业和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对于市场可能会出现的过度炒作现象,近期证监会做出如下安排:一是交易所将继续强化交易一线监管,加强盘中实时监控,对异常情形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二是充分发挥会员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作用,督促会员重点监控频繁参与炒作的客户。三是加强投资者教育,加大风险提示力度,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交易。四是对于炒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和交易所将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坚决打击,毫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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