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定向降准到“定向降息” 在昨日宣布对小微企业与债转股定向降准后,今天央行又宣布“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1500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获得支持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要有明显下降。”
考虑到再贷款利率与OMO利率性质相似,且在下调后,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也将获得明显下降,因此这次下调再贷款利率在某种程度上讲可以看作对小微企业的“定向降息”。
第一,小微企业在创造就业机会与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上有着天然的优势,但却往往背负着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原罪”,需要利用政策来平衡。
第二,再贷款配合定向降准释放流动性是另一种形式的“微刺激”,可对冲基建与消费增速放缓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
第三,如果将企业分成小微企业、低等级大中企业高等级的大中型企业与三大类,那么现在可以明显看到的一个趋势是“抓两头,挤压中间”。 第四,大类资产配置上,我们依然倾向于债券的投资机会要好于股票,具体原因我们在《降准,一轮金融防风险攻坚战》中已经做了表述,不再细说。 在业务机会上,银行不妨抓住此次政策扶持小微贷款,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的机遇,发展“短期限、高利率、小金额的小微贷款组合+CLO流转”的业务模式。
一来小微企业的敏感度不高,准入困难,定价权基本掌握在银行手里,且样本大金额小,也可分散风险。二来利用资产证券化可以尽可能的提高资产周转率,解决信贷额度约束,调整信贷结构。 但这种模式对银行金融科技与大数据有着较高的要求,需要银行事先做好准备,前期可能需要较多投入。
风险提示:经济韧性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