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18年5月25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1.变化1:部分监测指标过渡期略有后延。正式稿中,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HQLAAR)、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流动性匹配率(LMR),但监测指标过渡期略有后延。
2.变化2:小银行监控更灵活。正式稿中,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的商业银行适用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匹配率。但部分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的中小银行已具备一定的精细化管理能力,且有意愿采用相对复杂的定量指标。为支持中小银行提高管理水平,若其满足相关条件,可适用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监管要求,不再适用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监管要求。
3. 流动性匹配率LMR在正式稿中修改如下:
(1)在加权资金中新增来自央行的资金项目,在分子中加入了“来自央行的资金”,且折算率最高,反映出银保监会认为央行的资金最稳定。
(2)降低了各项存款中3个月以下(含3个月)的各项存款折算率,从70%降低到50%。(3)新增7天内的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和买入返售折算率为0。
4、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HQLAAR)在正式稿中主要修改如下:
(1)短期现金净流出公式改为“短期现金净流出=可能现金流出-确定现金流入”;
(2)二级资产增加“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债券”,增加约定纳入二级资产的信用债为“AA-级以上非金融机构发行的信用债”,较之前要求“AA级”以上略有放松。
(3)确定现金流入项目中,“投资债券流入包括30天内到期的债券投资。”改为“投资债券和金融工具流入包括30天内到期的可正常履约的债券投资、金融工具投资等流入。”整体而言是有利于银行达标优质流动性资产。
4.总结:影响中性偏乐观,强化央行资金作用,弱化短期资金。整体而言,我们认为:
(1)正式稿的思路并不是更严还是更松,而是有可操作性和更规范,比如该纳入现金流入的金融工具投资就计入了“确定现金流入”,商业银行从央行融入的钱,由于其稳定性应当有更好的折算率。
(2)部分监测指标略有后延,整体而言略有利好,过渡期后移给了银行充足的时间调整。
(3)指标公式中,对短期存款(低于3个月)折算率调整到了更低的比例,进一步弱化了短期存款的作用。
(4)央行的资金被授予了更高的影响权重。 如何看待上市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我们根据2017年年报估算上市银行流动性匹配率。股份制银行招行、浦发、兴业、中信、民生普遍LMR不高。股份制银行仍有调整资产负债表和信贷收支表结构的必要性,五大行和上市的城商行农商行LMR指标达标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