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长期以来受到广泛关注,政府近年积极表态,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展却相对缓慢,上海重庆试点之后一直缺少进一步的实质性突破。本报告我们分析了房地产税立法为何进展缓慢,试点过程发现了哪些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国外房地产税推进过程中留下了哪些经验教训以及对接下来房地产税立法进程提出预判。
我们所热议的房产税实质上是指“房产税”改革及“房地产税”立法。前者属于财产税范畴,房产持有环节进行征税。后者则是一个综合性的税收体系而非单一税种,涉及开发阶段、保有阶段和交易阶段。
沪渝的房产税改革试点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仍在很大程度上不如预期,致使我国的房产税试点推广工作陷入停滞,造成了整个房产税改革动作的推迟。沪渝试点暴露出了经验不足和设计的缺陷,税制设计上的保守使房产税在沪渝两地未能有效实现筹措财政收入的功能,更勿论调控房价功能。
我国房产税推进的阻力包括:理论层面的法理障碍和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路径依赖,现实层面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房地产评估制度缺失,以及特殊住房类型导致产权模糊。
从国际经验看,无论是本就以筹措财政为单一目的的英美模式,还是兼顾房价调控的日韩模式,都重视房产税作为地方税收支柱的原则。房地产税在短期内有可能影响到房价,但税收对价格起到的是调节作用,长期来看不会有趋势性影响。最终决定价格的,从长期看是人口、制度和政策。因此赋予我国房产税改革多重目标不可取,合理的预期是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而打击土地投机、引导投资决策、改善收入分配等都只能作为次要目标。
设计符合中国国情的房产税,首先需要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其次,房产税作为整个房地产税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应当重视持有环节的征收,突出作为财产税的意义;最后,房产税落地后不能是一成不变的,而需要根据民意和经济发展主动作出调整。
目前房地产税仍处在抓紧起草的初级阶段中,如果明年进入国务院草案审议阶段,顺利提请人大常委会初审并经过几轮审议,2020年执行属于最快的可能结果,实际情况可能再延后至2021年甚至更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