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策略:增值税减税的利润增厚效应测算2018 年3 月28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于5 月1 日起对增值税进行减税调整,具体举措包括:1)降低制造业等增值税税率,将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增值税率将从11%降至10%,6%这一档的税率保持不变,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 亿元;2)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 和80 万上调至500 万元,符合新标准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按3%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也可自愿选择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享受抵扣进项税额的红利。3)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企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税率下调将对企业利润产生较大影响。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过去五年营改增的实施累计减税达到2.1 万亿元,而本次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 亿元。
影响机制上,虽然增值税在我国为价外税,但实际中产品售价一般为含税价报价,因此本次减税政策红利的传导与企业议价能力相关。减税后,对于下游议价能力较强的企业,若能产品含税价保持不变,则税率降低直接增厚企业利润;对于下游议价能力较弱的企业,若产品含税价随税率同步下调,则下游直接获益,但售价的降低将带来销量上升,企业由此间接获益,提升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