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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系列深度专题(二):基于“议价模型”的冲突模式分析,“建设性”行为VS.破坏性行为

来源:东北证券 作者:李勇,刘辰涵 2018-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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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美“贸易战”的几个核心问题思考。其一,特朗普打开“贸易战”潘多拉魔盒动机在何?我们坚持强调特朗普动机根源于政治而并非存在其他更多的“合理性”。其二,中美贸易冲突将如何发展?我们基于国际冲突理论将中美贸易冲突模拟成谈判过程并得出如下结论:1)中美当前螺旋式上升的冲突行为或归因于双方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战略误判;2)而双方目前的角力过程或有助于消弭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通过显性的“谈判内冲突”最终避免实在的“行为冲突”;3)因此“谈判内冲突”反而是为避免“行为冲突”所做的建设性行为;4)但任何想跳脱出谈判框架的潜在倾向,都会带来更大的信息非对称,并增加最终爆发“行为冲突”的风险。基于以上,我们以WTO争端解决机制(DSG)作为默认谈判框架,设置红(任意一方出现跳脱DSG框架行为)、黄(任意一方有企图跳脱框架的倾向)、绿(在DSG框架下的“谈判内冲突”)三色灯来判定中美双方有无跳脱DSG框架,并以此为抓手对中美贸易冲突形势进行界定。

中美“贸易战”制度背景回溯。回溯多边贸易体系的发展和演变历史,从最初的GATT和WTO,世界贸易体系从分裂到融合;再到TPP、TTIP的出现以及美退出TPP等,世界贸易体系的“大融合”局面似乎再次开始出现裂痕,多边贸易体制似乎呈现“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特征,而中美“贸易战”正处于由这一由“合”转“分”的倾向之下。

中美“贸易战”处于黄色预警状态。我们判断当前中美贸易冲突仍在DSG框架之中,属于“谈判内冲突”而非“行为冲突”,原因有二。其一,尽管从法理层面美国内贸易法含有违背WTO精神的条款,但法理上的不符尚不能构成美国行为上对WTODSG框架的背离;其二,在中美冲突由1.0上升至3.0(可能出现)的过程中,中美均有通过WTODSG主张利益的行为,且美国方面给出了60天的征税窗口期(似乎有意留有足够的时间使双方在DSG框架下开展双方磋商),从这一层面上也反映双方对DSG框架的迎合,冲突仍停留在谈判桌而非“真枪实干”。但由于谈判本身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从“谈判内冲突”向“行为冲突”转化的风险,因此我们向市场亮出黄色预警灯。

从时间线看“谈判内冲突”是否会转向“行为冲突”。我们对照301调查和WTODSG流程轴走向,目前中美双方正处于301调查的第二阶段、WTO争议解决的第一阶段,因此30天(DSG框架下双方进入磋商环节的时限,4月23日前后)以及60天(美国目前给出的磋商窗口期,6月4日前后)就显得尤为关键。若在以上时点双方有脱离DSG框架的行为,则中美贸易冲突从“谈判内冲突”转向“行为冲突”的风险将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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