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新制定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推出了新的交易制度改革正式落地,其内容主要包括引入集合竞价、优化协议转让、巩固做市转让等具体措施。改革后的交易制度已于2018年1月15日正式施行。盘中协议转让被取消,盘后协议转让实质上充当了大宗交易平台的作用。盘后协议转让的具体规则为“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转让,可以进行协议转让。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每个转让日的15:00至15:3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盘后的协议转让与改革前的盘中协议转让存在较大差别。改革前的盘中协议转让,由于没有交易量的限制,在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少量的交易就可使得股票价格暴涨暴跌,造成股价混乱,导致价值发现功能失灵。改革后的盘后协议转让,配合盘中的交易定价,部分程度恢复价值发现功能,一定程度上稳定了股价。改革后的交易制度实施已四周,在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2月9日的20个交易日中,新三板市场累计总成交量为23.15亿股,成交总额为105.57亿元。其中,盘后通过协议转让完成的股票交易数约为15.32亿股,成交总额为75.86亿元。盘后协议转让的成交数量和成交额占比分别达到66.20%和71.86%,承担“大宗交易”功能的盘后协议转让整体表现亮眼。
盘后协议转让是实质上的大宗交易平台。目前,“大宗交易”在新三板市场呈现主导地位,与市场自身特殊性相关。当前新三板的投资者门槛比较高,这些投资者一级市场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比例本身相对较高,二级市场的日常交易规模相对较低。从目前情况看,新推出的盘后协议转让对一级市场定增融资起到较大的支撑作用。
盘中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仍需要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促进。新三板需要更多投资者、更多资金进入市场。现在社保、公积金、保险资金等都在政策引导下进入到这个市场。随着更多资金入场,二级市场的活跃性将提高。规范、优质企业的流动性将得到匹配,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属性才能真正体现出来,盘后协议转让的比例自然会相应降低。差别化政策是解决流动性问题的良药。在新三板二级市场,针对一些优质企业、规范企业,可以在合格投资者要求上进一步进行细分。这将促进二级市场交易,实现市场定价功能和交易功能的齐头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