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链前端:加强资金引导,完善科研网络。
医药产业链的前端,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和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意见提出,以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依托,加大对群众急需的重点药品、创新药、先进医疗器械自主创新等支持力度,引领医药企业在新产品研发、工艺创新和已上市产品再评价等方面加强研究。在搭建科研网络方面,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科研积极性高的支撑机构与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合作建立研究中心,加强国家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等支撑技术研究,缩短研发周期。此外,政策推动重点实验室、重大创新平台、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建设,支撑服务产业集群。
产业链后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重点推进创新成果转化。
医药产业链的后端,重点在于从科研走向临床应用。意见提出,各审评机构要加强早期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及早开展与注册申请人“研审联动”,加速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和成果转化。与此同时,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试点工作,推动更多应用类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助推医药行业产业升级与结构优化。
从美国培育医药产业的发展经验来看,从创新的产生到商业化生产离不开产业资金支持和科研成果转化。美国早期成立的NIH(国立卫生研究院),建立了有效的生物技术基础研究资助制度;1980年出台的《拜杜法案》,促进了联邦政府资助的基础研究产生的发明成果的商业转化。此次两部委联合发布的《意见》,与“国36条”相呼应,统筹推进产业链的研发、生产、临床应用,再到成果转化全链条创新,助推医药产业升级与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