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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行业研究:娱乐粉丝经济专题研究,“流量明星”的神话与现实

来源:国金证券 作者:裴培 2018-0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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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与传统艺人有什么区别:鹿晗、吴亦凡、杨洋等深受90后喜爱的“流量小生”,与80后熟知的黄晓明、邓超有什么区别?简而言之:前者是偶像,后者是传统艺人。发源于韩国娱乐产业的“偶像粉丝文化”,在过去三年深刻地改变了中国影视行业,促进了它的“互联网化”。

“流量小生”不是影视行业的救命稻草:近年来,影视公司和投资者普遍相信“偶像+大IP”的高举高打路线,但是事实证明这种粗放经营思路并不灵验。接下来,“流量特质+ 精品内容”将成为新的金科玉律,影视公司必须向互联网公司学习如何驾驭流量、让流量与内容有机结合。

学习韩国还是日本,这是一个问题:在中国,存在两种偶像(流量明星),即韩式和日式,前者是目前的主流,后者则更强调养成属性。无论哪种模式,本意都是加强资本方的话语权、降低艺人议价能力;但是在中国,偶像的议价能力不低,还可能进一步增强,给影视行业带来了严峻挑战。

如何打好“流量明星”这张牌:在目前的中国,“流量明星”在电影市场基本没有号召力,在电视剧、网剧市场有一定号召力,在综艺市场则非常有号召力。在韩国和日本,数字音乐和衍生品是偶像最大的变现渠道,我们认为未来的中国也是如此,尤其是偶像衍生品的潜在空间非常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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