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的《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于2018年1月19日起正式实施,放宽民营资本投资民用航空的新规。准入放宽、鼓励投资、促进民用航空发展是新规的三大关键词。
在航空公司方面,新规放宽了国航、东航、南航的国有控股要求,允许国有资本相对控股。新规同时要求国有资本所占比例应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投资主体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企业实际支配。2005年的规定则明确要求三大航应保持国有或国有控股。
国内主要机场的国有股比要求也得到进一步放宽。除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民用运输机场以及深圳、厦门、大连等八个城市的民用机场和新疆、西藏两个自治区内的战略机场必须保证国有持股比例可不大于50%,但具备实际支配权外,国内支线机场和其他民用机场在投资准入方面没有限制。
新规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其第五条规定:“国有投资主体和非国有投资主体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投资民用航空业。但本规定有明确限制的,应当符合其要求。”由此可见,除新规明确规定的投资公共航空运输、民用运输机场、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航空燃油销售储运加注方面的限制外,国内各类主体投资通用航空、通用机场、飞机维修、货运仓储、地面服务、航空食品生产销售、停车场、客货销售代理、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航空结算及民航其他相关项目,均无投资准入限制。
到2020年,机场的非航空性业务收费均由市场决定,同步建立健全民用机场收费监管规则。
引入市场化机制和民营资本后,航空公司和机场的运营效率将会大幅提高。首都国际机场年化净资产收益率从2008年的0.74%扩张到2016年的9.46%,公司2017年上半年航空性业务收入24.56亿元,占总收入53.21%。非航空性业务收入21.59亿元,占比46.79%,非航空性业务收入占比相对于2016年有所提升。从发达国家的重要枢纽机场观察看,新加坡机场、香港机场、羽田机场的非航空性业务收入基本都超过全机场收入的50%。未来首都机场非航空性业务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将有利于业绩稳定性,而且作为国际枢纽机场,抗风险能力较强,竞争优势更明显。公司2016年净利率20.4%,ROE仅为9.46%,资产负债率为42.84%不算高,资产周转率为0.26次,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北京机场第四跑道2018年投入使用。T4航站楼预计2020年建造完毕,2021年正式运营,新投入使用的设施将提高国际国内航班的运行效能,缓解当下超饱和运行的压力。中长期看,销售收入将继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