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拟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平安观点:
河长制明确了地方党政领导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对环境保护的职能问题作出了新的、科学的审视。
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它由江苏省无锡市首创,随后在浙江、福建等省份得到推广,取得了良好效果。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
长期以来,环境治理很大程度上是针对环保部门的,然而环保部门由于行政权限、人员配备等限制,对于涉及环境的各方面掌控、调度往往力不从心。本次意见提出,要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各级河长由各级党委或政府负责人担任,把地方党政领导推到了第一责任人的位置,弥补了早先工业污染归环保部门、河道保洁归水利部门、生活污水归城建部门的“九龙治水”治理局面,形成了政府牵头、各部门行动、全民参与的治水生态链。
河长制落实环保督导,加强执法监管,强化激励考核,最大程度整合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弥补了早先“多头治水”的不足。
意见提出,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同时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有利于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河流湖泊治理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河长制让考核重心发生调整,环境倒逼的压力使地方自觉地将治污纳入常规工作,有利于河流湖泊治理目标的快速实现,预计黑臭水体及流域治理速度将加快,建议关注环能科技。
全面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意见提出要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另外,要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总体来看,水环境将是“十三五”治理重点,建议关注天翔环境、国祯环保。
风险提示:政策执行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