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徐晶晶)注册于新疆贫困地区喀什地区的新三板公司新疆火炬近日公告,公司于10月19日向证监会提交的IPO申请已被受理。
9月9日,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此前,西藏两家公司高争民爆与易明药业的IPO申请因2015年开始的西藏企业IPO优先审核政策已经获得快速审核。
新疆火炬于2015年3月11日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主营城市管道天燃气与压缩天然气销售及提供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服务,客户涵盖工业用户、商业用户、车辆用户和居民用户。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地在新疆喀什地区。目前,公司已在喀什地区的喀什市及疏附县、疏勒县取得为期16年或30年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2014年、2015年、2016年上半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85亿元、3.09亿元、1.31亿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8056万元、9903万元、6038万元。2015年,公司以5元/股的价格发行1300万股,募集资金6500万元。该笔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资金,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扩张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