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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子行业系列报告2:百花齐放,掘金充电桩千亿市场

来源:浙商证券 作者:郑丹丹 2016-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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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导读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国家“十三五”重点扶持对象,作为其配套设施的充电桩获得政策大力支持,未来建设目标明确,“十三五”期间市场规模超千亿元。

投资要点

定调“适度超前”,支持力度显著

2014 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充电桩建设,展现了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决心。其中,2015 年10 月《指导意见》中提到2020 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随即11 月《发展指南》提出“十三五”阶段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及分区域和分场所建设的目标与路线图。我们认为,在此之前国家对高铁和高速公路建设定调“适度超前”,实施效果明显,本次“适度超前”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可见国家层面对电动汽车充电的支持力度。

国网、地方齐发力,市场启动商机浮现

我们认为,随着国家对充电桩行业的积极推动,将面临三大市场机遇:

1)充电设备市场需求超千亿元规模。目前纯电动汽车普遍存在续航里程短的问题,必须加快建设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国内将首先推广公交、通勤、巴士等纯电动客车市场,《发展指南》中明确提出了未来规划目标,直流充电桩新增50 万个、交流充电桩新增430 万个、充电站新增1.2 万座,对应投资规模分别为450 亿元、344 亿元、360 亿元,即“十三五”期间新增市场规模约1154 亿元,对应保守预测也有1047 亿元,可见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2)充电网络形成“1+N”格局。目前国网的“易充电”已经上线,将成为最大的充电网络,而其他企业也在跑马圈地,例如充电桩企业以及第三方服务企业也在搭建自己的充电网络,将围绕国网形成“1+N”的格局,前期重点提供优质客户体验,培养客户粘度,将来可以向多个领域拓展。

3)运营服务模式加快创新。目前主流的运营模式有两种,一是充电桩建设运营形式,盈利模式为收取电费+服务费;二是充电桩建设运营+电动汽车租赁形式,除对外开放收取充电费用外,还可对租赁用户收取租赁费用。随着行业内的不断创新,未来更多的运营服务模式将出现。正文中我们从投资主体、投资运营关系、盈利模式三个维度来阐述。

充电桩相关标的推荐

国内多家上市公司布局充电桩业务,可谓“百花齐放”,我们建议关注:1) 设备生产商:中恒电气、科士达、平高电气;2)生产兼运营商:特锐德,易事特;3)优质运营商:北巴传媒等。

风险提示

充电桩政策落地或市场需求低于预期;上市公司的布局或存试错风险;行业估值中枢能否维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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